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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在门店销售鲜啤,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为食品销售,是否需要再在营业执照当中增加“酒类销售”字样

时间: 2025-07-31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在本省区域内开展门店鲜啤销售业务,现有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食品销售1.是否需要再在营业执照当中增加“酒类销售”字样;2.增加“酒类销售”类别需要哪些条件。
   咨询内容:
 
  在本省区域内开展门店鲜啤销售业务,现有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食品销售1.是否需要再在营业执照当中增加“酒类销售”字样;2.增加“酒类销售”类别需要哪些条件。望解答谢谢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20〕85号),全省实施经营范围规范表述,使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您可以登录“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通过搜索关键词查询相关经营范围表述,选择对应经营范围表述条目后在“相关活动”中查看使用经营范围规范条目办理登记的相关活动,在“相关事项”中查看所需许可与许可主管部门。
 
  二、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分级登记注册,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具体问题请向企业营业执照登记机关详细咨询。您可拨打当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咨询。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标签: 食品 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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