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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3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时间: 2025-08-12 来源: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7大类食品915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905批次,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他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3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7大类食品915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905批次,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他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福州千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莆田市荔城区冰冰利民点心店的拌面盘子(消毒日期为2025年6月14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标称南安市漫香园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3月13日生产的艾草糕团(红豆味馅),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泉州鲤城福德龙商贸有限公司。
 
  三、质量指标问题
 
  标称福建东平高粱酿造有限公司2023年2月21日生产的东平高粱酒(清香型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销售单位为闽侯县上街丰禾贸易商行。
 
  四、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安溪县凤城镇元辉海鲜店销售的黄花鱼(购进日期为2025年4月16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大田县冠超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粉壳蛋(鸡蛋)(购进日期为2025年5月27日),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邵武市薛氏水果批发行销售的荔枝(购进日期为2025年6月7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长乐广场路分店销售的包装菠菜(购进日期为2025年5月15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长乐广场路分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五、重金属污染问题
 
  龙岩市优美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茄子(购进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其他问题
 
  福州市仓山区御和丸匠餐饮店的方盘(消毒日期为2025年5月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doc
 
     2.第3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3.第3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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